登录后可查看完整招标信息,包括联系方式、详细要求等关键内容
|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25JSJL15Z**** | 项目编号: | JL****102 |
| 项目名称:**** | 紫御澜庭项目监理服务 | ||
| 工程地点:**** | 山东省,济南****路、南至闻韶街。 |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 | ||
|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 ****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165万元 |
| 结构形式: | 框架 | 工程规模: | ****平方米 |
| 计划文号: | 2111-****-****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95号 |
| 建设单位:**** | 济阳国资投资****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 | 李经理 | 建设单位:****: | 0531-**** |
| 代建单位:**** | |||
|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 | ||
| 招标单位:**** | 济阳国资投资****有限公司 | ||
| 招标单位:****: | 李经理 | 招标单位:****: | 0531-**** |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张晔明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晔明 | 招标代理机构:****(手机): |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房地产产权人: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南至闻韶街。项目规模:约****平方米。 3.计划工期:840天(具体以开工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1个标段。 |
|||||||
|
|||||||
| 二、投标条件 | |||||||
|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至****止(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或单项合同额65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业绩来源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平台查询数据为准,数据查询截止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截上时间;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平台查询数据不完整,投标人可补充提供合同等相关资料,补充资料须与平台数据保持一致,确保真实有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至****正(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盖公司公章);(2)投标人需提供中国****网”网站(http://****/shixin/)查询本单位:****。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
| 资格后审 | |||||||
| 四、招标范围 | |||||||
| 紫御澜庭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请于****至****时间内登录济南****站(http://****/)点击“我要参与”下载ztb版文件。 | |||||||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
|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
2.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请各申请人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通过登录“济南****交易系统-建设工程”进行上传。 |
|||||||
| 七、其他 | |||||||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局、济南****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 本次公告在济南****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 | |||||||
| 招标人:****:李经理 | |||||||
| 招标人:****:0531-**** | |||||||
| 投诉电话:济阳区****局0531-**** | |||||||
| 技术支持电话:0531-**** 0531-**** | |||||||
| CA服务电话:****、**** | |||||||
| 公告时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