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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51093号】国有郏县林场国家侧柏良种基地2025年度良种培育补助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1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国有郏县林场国家侧柏良种基地2025年度良种培育补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平顶山****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郏采磋商-2025-83
2、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28,****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号-1 国有郏县林场国家侧柏良种基地2025年度良种培育补助项目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开展嫁接、除草、施肥、树体矮化、修枝割灌、人工喷药防治、繁育侧柏苗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项目地点:****
5.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采购范围:采购人:****。
5.5服务期限:9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中国****网”“信用中国”及“中国****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至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网(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tzgg/****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网》、《平顶山****网》、《河南****平台》、《全国****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不发达地区****区发展。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加盖单位:****),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我单位:****)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6、采购人:****;
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由采购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等相关处罚。
8、监督部门:郏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037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1623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