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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新疆新荟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标项二电工材料采购项目中标结果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投标报价:17(%);评审总得分:78.2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04号;中标(成交)金额:投标报价:15(%);评审总得分:****
2 标项二电工材料采购项目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聆听者、柔乐、东成等;规格型号:四线、二线、24v等;数量:1;单价(元):**** 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宇视科技 、金龙羽、比亚迪等;规格型号:四线、二线、24v等;数量:1;单价(元):****
3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项二:4994元 标项二:5114元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新疆****院

地 址:**** 新疆****路116号

联系方式: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新疆新荟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区(新市区)****科创花苑B3-9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女士

电 话: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我公司(新疆新荟聚建设****有限公司)在新疆****网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
在****,我公司(新疆新荟聚建设****有限公司)收到了“旭田****有限公司”的弃标函。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采购人:****,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我公司经与采购人:****)沟通,采购人:****“旭田****有限公司”的弃标,并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延第二名:新疆朗高****有限公司,为此项目的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