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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有限公****公司中稀(赣州)稀****有限公司万吨稀土冶炼分离异地升级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025-ZB****)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有限公****公司中稀(赣州)稀****有限公司万吨稀土冶炼分离异地升级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0025-ZB****),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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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 |
|
1 |
赣州市宜和****有限公司 |
**** |
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达到《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 ****-2018)、《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1)等标准; ★(2)单位:****%,优良率 90%以上,本项目创建国家级优质工程,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3)未达到合同的质量目标,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从分包人结算费用中扣除。 |
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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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南省首一****有限公司 |
**** |
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达到《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2013)、《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 ****-2018)、《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2011)等标准;★(2)单位:****%,优良率90%以上,本项目创建国家级优质工程,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3)未达到合同的质量目标,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从分包人结算费用中扣除。 |
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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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海琼****有限公司 |
**** |
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达到《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2013)、《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 ****-2018)、《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2011)等标准; ★(2)单位:****%,优良率 90%以上,本项目创建国家级优质工程,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3)未达到合同的质量目标,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从分包人结算费用中扣除。 |
45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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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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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赣州市宜和****有限公司 |
张来生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赣23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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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南省首一****有限公司 |
李忠臣 |
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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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海琼****有限公司 |
钟振龙 |
赣2362****6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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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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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赣州市宜和****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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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南省首一****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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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海琼****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联系电话:0771-****、****,邮箱:fw_xu@http://****
(二)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工作台】菜单下的【异议】菜单,进入异议页面,点击【新增异议】按钮,进入异议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联系人:****;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铝(北京)****有限公司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和中国****平台(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有限公****公司综合管理部,电话:0379- ****,邮箱:lylygsjw@http://****。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有限公司,电话:0371-****,邮箱:lyfxycbglb@http://****。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公司
地址:****
联系人:****/肖军法
电话:****/****
电子邮件:****@http://****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0771-****、****
电子邮件:fw_xu@http://****
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