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怀远经济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养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7

项目编号: BB2025HYCGZ141

项目名称:**** 怀远经济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禹鸿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 金额: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怀远经济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养服务项目,项目位于怀远县****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有:榴城园区:道路清扫保洁 15条一级道路,2条二级道路,道路绿化管养12条;龙亢园区:道路清扫保洁13条分二级、三级道路,道路绿化管养13条、4****泵站管护;白莲坡园区:道路清扫保洁7条分一级、二级、三级道路,道路绿化管养5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1 年,服务期采用 1+1+1 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累计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东良 (组长)、 周琳、胡守凤、高侠 许华利 采购人 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向其提出。采购人:****。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怀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 安徽****区世纪大道 15 号中小企业产业园经投大厦3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称: 安徽淮海****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路 35 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华利、徐亮 (采购人:****)、刘慧(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