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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办公基地中央空调主机采购安装及部分配套系统修缮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7

哈密办公基地中央空调主机采购安装及部分配套系统修缮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5ZB0849/01)
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 哈密****部分配套系统修缮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 ****-25ZB0849/01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居民服务业

公示开始时间: **** 12:00
公示结束时间: **** 12:00

备注信息:


第1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合格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60

项目负责人: 张冠金
项目负责人证书: 满足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其他事项: 证书编号:D****


第2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山东格****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合格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90

项目负责人: 张长强
项目负责人证书: 满足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其他事项: 证书编号:D****


相关说明
项目联系人: 万雨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wanyu001@http://****

注意事项: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联系人:****;(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