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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精神病人福利中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第二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6

一、项目编号:

BZSJ2025CG607

二、项目名称:

亳州****中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第二包(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人民币 ****( **** .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第二包(二次)

服务范围: 蒙城县(庄周街道政通社区、乐阳社区,城关街道富园社区、望月社区)。

服务要求:为有精神康复需求的对象提供康复训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心理疏导、事前预防、危机介入,实时支援、个案跟进等专业社工服务。

服务时间: 365 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芳、刘芳、张鸿渐(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采购文件明确 的收 费标准为 :代理费不足 4000 元的 ,按照 4000 元收取。

(二)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 公告发布期限: 20251022

3. 开标日期: 2025114

4. 资格能力条件: 本项目未作要求

5. 业绩:

6. 信誉(荣誉获奖):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 ****Q****RO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 ****S****ROS

7.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未作要求

8. 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 2025111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地点:****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邮编、联系人:****;

2)质疑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局:联系电话: 0558-****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称: 亳州****中心     

地   址: 安徽****路

联系方式: 0558-****  

2. 采购代理机构:****

   称: 亳州市药都****有限公司

地   址: 亳州****区希夷大道 455号三楼 

联系方式: 055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0558-****

十、附件

1. 磋商文件

2.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2025 116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二包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