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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施划工程第一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施划工程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74%(费率)
评审报价: 74%(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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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信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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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施划工程第一包 |
本项目以 宛 溪河为界分东西两个片 区,原则上对城区路侧泊位标线标识 施划出新,由内向外施划,遇到老标 线起壳的情况要铲除后补划,老 标线清晰的不需补划。范围西片区不 超过水阳江大道,东片区不超过水阳江南大道,详 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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茆国强 |
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承诺完全响 应招标文件 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义国 、 孙峭云 、 董明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处 、宣城市公共****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宣城****厦 、宣城****区 12栋3楼,联系电话: 0563-**** 、 0563-3013 002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宣城****处
地址:**** 宣城****厦
联系方式: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12栋3楼
联系方式: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秀工
电话: 0563-**** 、 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处
宣城市公共****有限公司
2025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