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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施划工程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2025年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施划工程第一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施划工程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74%(费率)

评审报价: 74%(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信息

备注

1

2025年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施划工程第一包

本项目以 溪河为界分东西两个片

区,原则上对城区路侧泊位标线标识

施划出新,由内向外施划,遇到老标

线起壳的情况要铲除后补划,老

标线清晰的不需补划。范围西片区不

超过水阳江大道,东片区不超过水阳江南大道,详 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包: 90日历天

茆国强

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承诺完全响 应招标文件 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义国 孙峭云 董明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处 、宣城市公共****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宣城****厦 、宣城****区 12栋3楼,联系电话: 0563-****   0563-3013 002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宣城****处

地址:**** 宣城****厦

联系方式: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12栋3楼

联系方式: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秀工

电话: 0563-**** 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处

宣城市公共****有限公司

2025年 10 30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