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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BB2025SQCGC3821
二 、 项目名称:**** 蚌埠****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日用玻璃产品碳足迹核算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628号1幢B105室
成交金额: 36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32.4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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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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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蚌埠****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日用玻璃产品碳足迹核算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通过识别本地排放源类,细化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确定每类源核算范围,明确每类源排放量核算方法,明确活动水平获取方法,严格执行全过程质控,编制完成蚌埠市 2024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通过识别本地重点日用玻璃产品,系统开展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合理选取排放因子,涵盖原材料获取、生产制造、运输、使用及报废处置等阶段。通过核算精准识别碳排放重点环节,分析减排潜力,形成碳足迹核算报告。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协助采购人:**** ****前完成2024年度蚌埠****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初稿编制,其他工作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前完成,最终通过采购人:****。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爱华 (组长)、 洪军 、陈亚军(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 3999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向其提出。采购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蚌埠****局
地 址: 蚌埠****路 1166号
联系方式: 055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阶梯招****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区绿地珠峰 A座17楼1707-1708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颖(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0552-****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