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上海局集团公司阜阳北站室外观光直梯增设井道空调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8

上****公司阜阳北站室外观光直梯增设井道空调 项目 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编号:STGCHDJL-202 5 - 1516 -DY

杭州****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 上****公司阜阳北站室外观光直梯增设井道空调 项目 已由 《京福****公司关于下达(上海局管段) 2025 年第四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意见的函》(京福计财函〔 2025 44 号)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 已落实 ,发包人为 中国铁路上****有限公司阜阳北站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 ,现邀请贵单位:****。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临泉站、界首南站、古城东站、芦庙站

1.2 项目内容

阜阳西站2 台直梯( Z202 Z214 )、古城东站( Z01 )、芦庙站( Z01 )、界首南站( Z02 )、临泉站( Z02 6 部室外观光垂直电梯增设井道空调

1.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有限公司(含原中****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1.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企业基本条件

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证明材料: 供应商 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 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2 企业业绩要求

1 供应商 须具备以下业绩,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 2 0 6 01 日至今以来具有 类似工程 业绩

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证明材料说明: 1 )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2 )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 供应商 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

2. 3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2. 4 企业财务要求

供应商 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 20 23 年度 20 24 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2. 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2. 7 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 )供应商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发包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 )与发包人或发包业务代理机构:****。

6 )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2 06 01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供应商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2 06 01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供应商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2022 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 2018 76 号)公布的失 “黑名单”, 2022 06 01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9 )供应商 2022 06 01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0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近 3 年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 局纳入 “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投标期内 供应商 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11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3.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 谈判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发售期限为 2025 10 28 日至 2025 10 31 日。

3.2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 谈判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发售,每套售价人民币 **** ¥ 3 **** ),售后不退。

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款项,请各潜在供应商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单位:****,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 邀请书 第十条 “联系方式”,转 账时请备注 本次招标编号简称 + 标书款 **** +标

3.3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潜在供应商,除支付《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发包业务代理机构:****:

1 )营业执照;(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 3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供应商单位:****(发票)信息。

上述材料请于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发售期限内,依照本 邀请书 附件 报名表 格式填写后,发送至发包业务代理机构:****(见本 邀请书 第十条 联系方式 )。 邮件发送后请与发包业务代理机构:****。邮件主题务必注明 供应商单位:**** + 本次招标编号简称 + 报名资料 ,如 “XX 单位 + 2025- 1516 -DY + 报名资料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 谈判 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单一来源谈判。 报价方式为供应商二轮自主报价,其中第一轮报价为供应商在最终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总价,第二轮报价为谈判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后的供应商谈判后的响应总价。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 2025 11 04 14 00 。接收响应文件的地点为 安徽****路交口东南合肥铁正****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6.2 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供应商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响应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发包人不予受理。

7. 谈判方式

谈判方式:本次招标不组织供应商线下参加谈判。本次招标 采用 腾讯会议 视频会议程序线上谈判,会议号及密码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8. 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谈判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 )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 国铁路上****有限公司 阜阳北站

址: 安徽****路 1

人:

联系电话: ****

发包业务代理 上海****路****有限公司

址: 安徽****路交叉口东南

编: ****

人: 、江工

联系电话: 0551-6212 2928

电子邮箱: hdjlzbdlhf@http://****

银行户名: 上海****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上海****行

银行账号: 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附件:报名表

发包人: 中国铁路上****有限公司阜阳北站

发包业务代理: 上海****路****有限公司

2025 10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