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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四标段排涝工程场坝泵站部分)第2次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2025-10-27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四标段排涝工程场坝泵站部分)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 80%,低于80%,招标人:****)

计划开工日期 :**** 00:00

计划竣工日期 :**** 00:00

除上述总工期外 ,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 :/


修改为: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 80%,低于80%,招标人:****)

计划开工日期 :**** 00:00

计划竣工日期 :**** 00:00

除上述总工期外 ,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 :(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

其他内容不变,请 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做好投标准备,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榕江县****站(贵州贵久和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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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