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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代理蒋洪历、骆中建、罗大胜、梁永鑫、何俊龙、王勤、聂超诉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4

我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

项目名称 代理蒋洪历、骆中建、罗大胜、梁永鑫、何俊龙、王勤、聂超诉九龙****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采购人 重庆****局
投资审批项目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内容 因与蒋洪历、骆中建、罗大胜、梁永鑫、何俊龙、王勤、聂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号[(2025)渝0105民初****号)]、[(2025)渝0105民初****号)]、[(2025)渝0105民初****号)]、[(2025)渝0105民初****号)]、[(2025)渝0105民初****号)]、[(2025)渝0105民初****号)]、[(2025)渝0105民初****号)],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一审程序,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担任我局代理人,提交答复书及相关证据,代理费按照每案1000元,共计代理费7000元。
中介机构要求 以采购公告为准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直到本案判决
服务金额 ¥****元
金额说明 代理费按照每案1000元,7案共计代理费7000元。
选取方式 直接选取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 重庆****局(****)
采购需求书下载 代理代理蒋洪历等诉九龙****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服务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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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