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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4

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郎溪县****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483107

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评审总得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 多联式空调机组

品牌:海尔

型号: RFC900MXNYA/RFC1860MXNYA(T1)/RFC735MXNYA

数量 :1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桂芳(组长)、熊永朝、吕洋(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中心或安徽标启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705号,联系电话: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提起投诉(联系人:****: 0563-**** 地址:**** 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 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 被质疑人名称;

1.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称:郎溪县****中心

   址:安徽****路 6

联系方式: 徐婧 0563-****

2. 采购代理机构:****

   称: 安徽标启工程****有限公司

   址:安徽****路 705

联系方式:胡工 ****  ****@http://****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0563-****

十、附件

  1 郎溪县****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 安徽普鸿****有限公司《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报价为首轮报价,最终报价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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