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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4

项目概况

沈阳****中心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有限公司419室(沈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4SY****

项目名称:****(二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30,****元

最高限价(元):830,****元

采购需求:研磨仪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低本底αβ测量仪1台;具体参数详见货物需求。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00,****元

最高限价(元):800,****元

采购需求:纯水/超纯水机1台、台式冷冻离心机3台;具体参数详见货物需求。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250,****元

最高限价(元):1,250,****元

采购需求:旋转蒸发仪5台、快速浓缩仪3台;具体参数详见货物需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要求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采购的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 [2011]300 号)中规定的 “工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419室(沈阳********)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需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5楼开标室(沈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纸质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中国****网”网站发出。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三、本项目第 001、002、003包兼投不兼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杨沫 02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姜威、续晓明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续晓明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