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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242号
经同心县人民政府批准,同心县****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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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使用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网上申请、缴 纳保证金、报价 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
竞买保证金 缴纳(到账) 截止时间 |
挂牌(报
价)截止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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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积率
(R)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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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地(G)[2025]-18号 | 位于清水湾C区西侧,思源小学北侧 | ****平方米(合****亩) | 商住用地-其中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比例≤10% | 1.0< R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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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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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0 | 净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 | 2,****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09时00分 |
| 同地(G)[2025]-19号 | 位于豫海北街西侧,清水湾D区北侧 | ****平方米(合****亩) | 商服用地 | R≤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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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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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 40年 | **** | ****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09时10分 |
| 同地(G)[2025]-20号 | 位于下马关镇****村、申家滩村、郑儿庄村、陈儿庄村、窖坑子村、三山井村、马高庄乡白阳洼村、马高庄村 | ****平方米(合****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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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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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 25年 | **** | ****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09时20分 |
| 同地(G)[2025]-21号 | 丁塘镇八方村 | ****平方米(合****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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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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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 50年 | **** | ****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09时3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交易系统http://****(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同地(G)[2025]-18号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同地(G)[2025]-18号:1.本宗地为县****区集中拆迁安置用地,住宅建筑面积的9%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安置房(住宅)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详见同自然资源规条字〔2025〕021号)。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3.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3年内建设完成,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用途建设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进一步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同地(G)[2025]-19号:1.本宗地为县****区集中拆迁安置用地,2160平方米营业房由政府回购用于安置,回购价格为:安置房(商业)控制在3600元/平方米以内(详见同自然资源规条字〔2025〕022号)。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3.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用途建设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进一步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同地(G)[2025]-20号: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2.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用途建设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进一步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同地(G)[2025]-21号: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2.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用途建设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进一步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同心县****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53-****。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 同心县****局 | 宁夏****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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