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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福州海关口岸门诊部)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0

一、项目编号:FJTH-**** (招标文件编号:FJTH-****)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第11层1105室(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中仪医疗器械(福建)有限公司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飞利浦      SonoBook 9 EXPERT      1台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春,苏敏,赵时敏,叶玮,郑爱萍(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按照1.2%收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算。收取方式: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服务费汇入账户:户名:福建省****有限公****公司;账号:35********;开户行:建设银行福鼎流美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按照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示 中标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中标 供应商:中仪医疗器械(福建)有限公司

评审总得分:****

2. 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在报价评审阶段,投标人“北京华华****有限公司”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北京华华****有限公司未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价格符合性“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的条款规定,该投标人价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3. 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 fjthcw@http://****。点击查看

4. 未中标供应商可至福建省****有限公司领取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 fjthzb@http://****。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福州****部)     

地址:****        

联系方式:黄柳青059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吴彬彬/古雯/林彬****/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雯/林彬

电 话:  ****/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