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大邑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6

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玛王****有限公司      食品、农畜产品配送服务      四川********附1楼操作间、****2楼操作间。      本项目全部食材、食品不得检出使用兴奋剂,供应商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确保所供应货物中不出现类似违禁品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提供为期3年的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配送起始时间由采购人:****),合同1年1签。      供货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行业有关规定、采购文件质量要求执行,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谷雨(评标小组组长)、王家国、谢培刚、洪绍江、刘淑静(最后1位为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各包单个年度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计算后×实际中标服务年限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第一包中标供应商为:四川玛王****有限公司,得分:****,中标金额(结算率):85%

2.因本项目第二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第二包本次采购予以废标。

3.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52 万元/年 (第一包食品、农畜产品配送服务:****万元/年;第二包食品、调味品配送服务:40.4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邓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王朝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28-****、****转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