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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吉安县村级集体经济光伏电站南部片区并网项目[变更公告:第 2次]

发布时间:2025-10-15

致各潜在投标人 :

现对吉安****网项目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

1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5 10 24 9 00 变更为 2025 10 30 9 00 分。

2 、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按吉县府办字【 2016 77 号文规定,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达到中标合同价一半时支付中标合同金额的 40%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金额的 20% ,尾欠的工程款在审计决算后 2 年内付清,原则上第一年支付余额的 50% ,第二年支付余额的 50% ;工程变更增加造价部分经变更管理审批及财政评审后,评审审定金额视同合同价进行资金拨付。 变更为 项目建设进度达到形象进度或计量进度一半时,可支付至中标合同金额的 40% ;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支付至中标合同金额的 80% ;项目财政结算评审完成后,可支付至项目结算评审价的 97% ;剩余 3% 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退付,不计息。

3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4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与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

 

                      吉安县金诚********公司                                                  2025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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