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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对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4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对接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交易编号:D01-********-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预算: 该项目预算 60万元。

四、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总价(万元)

1

影像调度平台

1

5

5

2

安全影像共享交换调阅平台

1

8

8

3

甘肃****平台

1

5

5

4

接口及其他个性化开发服务

1

25

25

5

存储服务器

1

17

17

合计

5

 

60


本项目主要用于医院 HIS、PACS和LIS系统与甘肃****平台做对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对接完成后,医生在接诊患者时,患者不用携带纸质检查检验报告资料,医生可在系统中查看患者近期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检验结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简化患者就医环节,杜绝重复检查、重复收费,节约患者就诊排队时间,减少医保支出,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群众就医便利性、满意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股东出资额或者持****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六、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

2025 10 15 00 : 00 10 22 00 : 00

(二)申领地点:****

甘肃****网( http://****)

(三)申领方式:

登录甘肃****网( http://****)在线免费获得。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网免费下载或查询谈判文件。拟参与甘肃****网上注册,获取 “用户名+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5 10 31 9 00 分。

(二)投标地点:**** 甘肃****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OpenTender/login)

(三) 投标方式:该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依托 “甘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谈判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进行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八、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5 10 31 9 00 分。

(二)谈判地点:****

甘肃****中心(兰州****路 68号) 电子谈判室

九、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http://****)、《甘肃****网》(http://****)和《甘肃****网》(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 余助理  

办公电话: 0931-****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周助理  

办公电话:    0931-****  

十三、代理机构:****

人: 杜经理

联系电话: 189********4414

十四、虚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报价(报价),按照无效报价(报价)处理,原则上给予 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2)使用伪造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

3)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

4)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6)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其他

供应商在 报名后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报价(包括登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放弃其中部分标段的情形),并在受领谈判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机构的,视为恶意放弃,将在供应商库中予以记实。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十六、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根据采购管理局《关于推进供应商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事》,自 ****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必须事先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 ****) 进行注册。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特此通知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投标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