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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的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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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霞浦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点击查看 已由 霞浦县****局点击查看 霞浦县****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5)86号点击查看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霞浦县城市****有限公司点击查看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点击查看 ,招标人为 霞浦县城市****有限公司点击查看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国丰(福建)****有限公司点击查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霞浦县点击查看

2.2.工程建设规模: 1、护城河沿河管道工程:本次设计新建1条污水主干管沿护城河河岸设置,起于赤岸大道途径空海大道、利埕泵站、止于霞浦县****处理厂,管线长度为****km。2、利埕片区(福鼎楼)雨污分流工程:本次设计沿现状道路新建DN300污水管总长度共计 350m,用于沿线居民的生活用水进行收集,通过接驳周边市政道路污水预留管排入空海大道 DN1200现状市政污水主管,并最终进入县****处理。沿现状道路新建 DN400-DN800雨水管总长度共计300m,雨水接入周边市政雨水主干管。并沿线设置支管用户排出管等部分管道建设,将居民用水收集进入周边市政道路现状排水设施点击查看

2.3.招标范围:****: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点击查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点击查看

(3)招标范围:****: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点击查看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承接范围点击查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招标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城市排水”大型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点击查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点击查看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实际结算的综合单价按财政审核单位:****(投标折扣率=投标总报价/控制价金额)计算,数量按实结算。)其中:暂列金额****点击查看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点击查看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点击查看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点击查看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点击查看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点击查看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点击查看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点击查看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点击查看 市政公用工程点击查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点击查看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点击查看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点击查看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点击查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点击查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点击查看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网的“福建****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点击查看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本项目不要求业绩点击查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点击查看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点击查看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第一条规定:一、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可通过监管平台的“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查询。鉴于省****部门审核即可登记,省****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点击查看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点击查看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点击查看 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查看 通过 宁德****平台(http://****/)点击查看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点击查看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 ;招标人:****, 须附 招标人:****。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点击查看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点击查看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查看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平台查询。2.根据(宁建规〔2024〕2号)、(宁建筑〔2024〕3号)的文件要求,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宁德****局公布的宁德市龙头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宁德市龙头企业名单截图,并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按人民币50万元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点击查看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查看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09:00点击查看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平台(http://****/)点击查看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平台(http://****)、宁德****平台(http://****/)点击查看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霞浦县城市****有限公司点击查看

地址: 福建****路11号君悦恒昌2幢三层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

电话: 0593-****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联系人: 韦先生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国丰(福建)****有限公司点击查看

地址: 福建****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幢3层301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

电话: 0593-****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联系人:**** 郭凯良点击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平台点击查看

网址: http://****/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0593-****点击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霞浦县****局点击查看

地址: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0593-****点击查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霞浦县****中心点击查看

地址: ****(霞浦县****局2层)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0593-****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