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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瑾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入围候选人的异议书》异议不予受理告知书[第(1)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5-09-25

异议不予受理告知书

异议人

福建瑾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宝明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137****1789

异议人地址

福建****路 168号悦府1幢107室

异议时间

异议书收到时间:

****

招标项目名称

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

审查
存在
问题

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但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8条款****(3)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不予
受理
规定

根据《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8条款****(3)条  (3)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异议时效的。

处理意见

不予受理


霞浦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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