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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55号办公楼资产出让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5
  

兰州****路 55号办公楼

资产出让公告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兰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兰州****行政事业单位:****》等有关规定,兰州****局组织实施公开出让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出让方名称:****

交易平台:兰州****中心

二、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兰州****路 55号房屋为原市****楼,地处中山路黄金地段,始建于1973年,1976年投入使用,共6层(地下1层,地面5层),面积****㎡。该楼为市交通运输委与兰州第三****有限公司联建,房屋产权以大楼中线为界南北分割:南部产权归兰州****局(产权面积****㎡)、北部产权归兰州第三****有限公司(产权面积****㎡)。此次整体出让兰州****路55号办公楼产权。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址:****。

三、受让方的资质条件: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且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 交易公告时间

2025年9月2 5 13 时至 **** 10 17时

(二) 提交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 5 13 时至 **** 10 17时

2.报名方式

1)意向受让方登录“甘肃****网”首页( http://****/ 点击查看 ),点击 “系统登录→一网通办系统”,进行主体用户名信息的注册,角色选为投标人。

2 意向受让方在兰州****行报名,网址: http://****/TPBidder-qy/memberLogin

3.报名材料

1)《交易申请书》

2)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②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③交易保证金打款凭证。

(三) 资格审查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兰州****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9月2 5 日至 **** 10 日(工作日上午 9:00 - 下午 17:00)。

资格审查后,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 受让 方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意向 受让 方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交易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 竞价时间:****1 1 10:00

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 10 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 10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 10 分钟。本次转让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三)交易地点:**** “一网通办”系统,选择甘肃****交易系统,网址: http://****/TPBidder-qy/memberLogin 点击查看

)有意向的受让方须于规定时间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 2025 年10月 10 24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8********

开户行:中信银行兰州 源路支行

大额行号: 3****

账户名称:****

账号: ********

开户行:兰州****有限公司恒通支行

大额行号: 3****

账户名称:****

账号: 66********

开户行:甘肃****有限公司兰州****行

大额行号: 3****

交易保证金未按要求金额和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竞买人主动放弃竞买资格。

六、确定受让方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竞得人确认后 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兰州****局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取得受让方资格,成为受让方。

七、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式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

报名成功并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 2025年9月2 5 13 时至 **** 10 24时止, 将交易保证金 ****万元支付至兰州****中心保证金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缴清成交价款后 3个工作日内,由 兰州****局 出具通知,由 兰州****中心 原渠道退还本息;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1个工作日内,由 兰州****中心 原渠道退还本息。

八、转让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转让的行政事业单位:****,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 0931-****。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受让方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受让方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转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转让合同》、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转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兰州****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931-****

地址:**** 637号

 

 

兰州****局  

2025年9月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