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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综合评分表 ( 包 3)
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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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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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及权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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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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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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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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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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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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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F1) |
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
0.0 |
本项目的具体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比例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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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此仅限于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 /项目总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价格加分,并合计到价格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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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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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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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及权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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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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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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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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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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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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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F1)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
70.0 |
根据投标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和偏差情况(包括所投标产品的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等),参数清楚,阐述详尽,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计 70 分;无配置清单、规格响应表或有缺漏项视为偏离项; ①标记“▲ ”号参数条款项,每出现负偏离(或漏项或部分响应)的,每项扣 10 分,扣完为止; ②非“▲ ”参数条款项,每出现负偏离(或漏项或部分响应)的,每项扣 5 分,扣完为止; ③累计最高扣分 70 分。 计分说明:技术参数中带 “▲ ”号条款须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相关技术证明材料指的是厂商官网技术参数截图或技术参数证明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技术参数说明须加盖产品制造商的公章,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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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
30.0 |
根据投标人应提供的切实可行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设备供货、验货、安装调试等以及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根据方案的及时性、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 全面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分: ①方案内容完全满足或优于基本要求,方案的及时性、科学性、 完整性、合理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强的计 30 分; ②方案内容基本满足要求,方案较及时、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全面性、可操作性较强的计 20分; ③方案内容简单满足基本要求,方案的及时性、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全面性、可操作性一般的计10 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计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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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此仅限于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 /项目总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价格加分,并合计到价格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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