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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D65531(爱知牌HYL5141JGKZ50 4.6L)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招租

发布时间:2025-09-22
标的名称 渝D65531(爱知牌HYL5141JGKZ50 4.6L)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招租
项目编号 GR2025CQ**** 租赁底价 8.07万元/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资产类别 设备租赁

招租方承诺  
标的简况  
招租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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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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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 标的为渝D65531(爱知牌HYL5141JGKZ50 4.6L)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招租,据评估报告记载:注册日期为****,于2023年4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生产厂家为杭州爱知****有限公司,现由产权持有人正常使用中。外观成色好,内饰好,无重大事故及泡水情况。截止评估基准日已行驶****公里,整体保养情况好,能正常使用。
标的所在位置 彭水县****站内
租赁底价 8.07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1 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免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招租用途 -
计量单位 数量 1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北京中立信评报字【2025】C****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踏勘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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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国网重****公司彭****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国网重****公司彭****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国网重****公司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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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http://****/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租赁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为保护 招租方 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 招租方 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 招租方 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 招租方 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 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 招租方 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租赁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 物查 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 现状及瑕疵( 包括 但不 交通强制险逾期未缴纳 )、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租赁 后相关手续由 承租 方负责办理, 招租方 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 承租 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 承租 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 出租 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 承租 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 招租方 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 剩余年 租金 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 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 2个工作日内,将年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 方原因 未在规定时限内 签订 租赁 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付清交易价款的,除扣除 交易 保证金外, 招租 方有权单方面终 交易。

六、租用期间,与租赁车辆相关的维修、保养、油料补给及驾驶员聘用与管理等全部费用和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收回时将严格验收,确保招租车辆完好正常运行,若有损坏 承租方 负责修理或赔偿

、承租方对标的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经济、民事、法律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概与招租方和重庆联交所无关。

八、标的移交前产生的相关费用(含逾期未缴纳的交通强制险等)由招租方负责,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车辆商业保险费、年审费、维修费、保养费、油料补给费、交通违章扣分、交通违章罚款及滞纳金等)由承租方自行全额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九、 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国有资产出租项目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不足 1000元按1000元收取),收费标准详见http://****/News2017/Content?id=****

十、 招租方 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 剩余年 租金 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移交给承租方。 租期和租金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一、标的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租赁期间,未经 招租方 同意,承租方不得将 标的 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

、备查资料: 资产评估报告

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