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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巴宜区启欣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场生产劳务外包项目补充文件

发布时间:2025-09-19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15:13:24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价款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人民币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16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答疑澄清时间 **** 15:13:24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15:13:24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林芝****区启欣********公司砂石场生产劳务外包项目

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我公司负责招标的“林芝****区启欣********公司砂石场生产劳务外包项目”于 ****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现对该项目做出以下澄清: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存在以上情况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1.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存在以上情况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以系统最终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3.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本次澄清内容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并下载最新招标资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次澄清距离开标时间大于15天,故开标时间不作调整,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林芝****区启欣********公司

西藏国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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