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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锦绣城南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次接线工程(二期剩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8

1.招标条件

点军锦绣城南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已由宜昌****委员会以 “宜发改审批[2014]5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点军锦绣城南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次接线工程(二期剩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点军锦绣城南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次接线工程(二期剩余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B8#南区****室、B10#北区****室经电缆沟、桥架、埋管引电缆至B4-B9#楼栋及地下室的总配电箱。

2.3 项目地址:****(点军街道办事处巴王店村)。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履约期限: 6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5)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 机电 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 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公司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与招标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 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http://****/ 点击查看 -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年 9 18 日至 2025年 10 11 09 00 分止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交易智库 办事指南栏目》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0 11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区江南大道 53号区****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 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 9 18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2.联系方式

人:点军区****室

址:宜昌****楼

人: 吴定钊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宜昌****路35****写字楼5楼

人:高开华、刘亚琴

联系电话: ****

期:2025年 9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