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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
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
5056
二、项目名称
:
绩溪县****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
****元)
评审报价:****(
****元)
评审总得分:
96
分
四、
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
类
|
|
名称:****
绩溪县****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
范围:
医院所在范围内的所有保洁服务及部分医疗服务工作,包含
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门急诊楼、变电房及院内公共区****区域的保洁;各科室药品、物品的领取、消毒;空调、紫外线灯设备的保洁;全院性及各科室的常规或者临时性加班、加台、加床等所需要的保洁及医疗服务工作;医院制定或者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突发公共事件的保洁服务;协助消防、空调等维修保养工作等。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一年,经采购人:****,可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夏经树
(组长)、
毛义逾
、
张宁
(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
作时间内向安徽广道****有限公司或绩溪县
人民医院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
0563-****;
绩溪县良安路
110号
,联系电话:
0563-****
。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绩溪县
人民医院
地
址:
绩溪县良安路
110号
联系方式: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广道****有限公司
地
址:
绩溪县****楼
联系方式: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