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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8

绩溪县****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 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5056

二、项目名称 绩溪县****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 ****元)

评审报价:****( ****元)

评审总得分: 96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 绩溪县****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 范围: 医院所在范围内的所有保洁服务及部分医疗服务工作,包含 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门急诊楼、变电房及院内公共区****区域的保洁;各科室药品、物品的领取、消毒;空调、紫外线灯设备的保洁;全院性及各科室的常规或者临时性加班、加台、加床等所需要的保洁及医疗服务工作;医院制定或者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突发公共事件的保洁服务;协助消防、空调等维修保养工作等。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一年,经采购人:****,可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

五、评审专家名单: 夏经树 (组长)、 毛义逾 张宁 (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 作时间内向安徽广道****有限公司或绩溪县 人民医院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 0563-****; 绩溪县良安路 110号 ,联系电话: 0563-**** 。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 绩溪县 人民医院

址: 绩溪县良安路 110号

联系方式: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广道****有限公司

址: 绩溪县****楼

联系方式: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