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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兰****有限公司 嘉峪关车辆段 2025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铁路兰****有限公司 嘉峪关车辆段 2025 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二次) 。 招标人为 兰****公司 嘉峪关车辆段 ,招标项目资金 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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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序号 |
包件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不 含税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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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嘉峪关车辆段2025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保 |
项 |
1 |
**** 元 |
服务期限 1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点击查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3.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3. 3. 投标人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服务类型包含消防维修、保养和检测),且在有效期内,并出具书面注册截图信息。
3. 4.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 5. 投标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 http://**** )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
3. 6. 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 1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网 http://**** 查询结果为准)。
( 4 )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 5 )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 http://**** )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 6 )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3 . 7 所投产品满足用户需求书所提要求。
点击查看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 18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获取标书。
4 .2 投标人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 2025 年 9 月 21 日 18 时 0 0 分 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 ljgsfwzc @http://**** , 逾期发送、未发送指定邮箱或者未按照要求发送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
4.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或 编号 、包件号 , 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 4 投标保证金 金额: 见招标内容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 交纳形式采用 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 。 标书费、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陇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7738X9
开户行:中国****行
银行账户: ****4
点击查看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 甘肃陇建****有限公司( 甘肃****路 72 号金轮宾馆 13 楼 ) 。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 招标人:****。
5.3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日书面 形式函告甘肃陇建****有限公司。
本项目定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甘肃****路 72 号金轮宾馆 13 楼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 http://****/ )。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
招标人:********有限公司 嘉峪关车辆段
地址: 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峪关车辆段
联系人: 汉工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陇建****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村东街 1400 号
联系人: 薛工
电话 : 0931-****
电子邮件: ljgsfwzc @http://****
甘肃陇建****有限公司纪检监督电话:
市电: 0931-**** 路电: 071-****
9.1 异议受理:
仲 工 电话: 0931-49 **** 邮箱: ljgs****@http://**** 点击查看
9.2 异议受理须知:
****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 的名称:****。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2. 2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 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
(二) 异议提出人 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 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 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 异议人 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