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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春县****区—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配套暖通及水电设施项目 已由 永春县****局 以 《永春县****区一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配套暖通及水电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永发改审[2025]3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福建省永春****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 福建省永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华广****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蓬壶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为准 ;
2.3. 招标范围:****: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 永春县****区—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配套暖通及水电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压缩气体、通风空调、给水回水、抗震支架、风机雨棚、厂房新增配电室等;具体以招标人:****、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工程造价****万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工程造价****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适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不适用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网的“福建****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第3.4 条款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网的“福建****平台”登录)查询”;(3)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8时00分 至 ****18时00分 通过 泉州****网 (网址: http://****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招标人:****,须附招标人:****。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17时00分00秒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2万元(下同)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①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及《泉州****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建筑〔2020〕68 号、泉发改规〔2023〕5 号、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公司等保****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 泉州****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平台( http://****/)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建省永春****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区19号办公大楼一楼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5-**** ,传真: /
联 系 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广****有限公司
地 址:**** 晋江市****路617号报业小区(汇智商务中心)1幢406单元 ,邮编: ****
电子邮箱: ****@http://****
电 话: ****、**** ,传真: 0595-****
联 系 人:**** 杨志彬、张挺、陈建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网
网 址: http://****
联系电话: 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春县****局
地 址:**** 永春县****路116号
联系电话: 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永春县****中心
地 址:**** 永春县****路22号永春县****楼
联系电话: 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