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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熊家州片区排涝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6

大冶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熊家州片区排涝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15:42发布单位:********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项目监管地:大冶市|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大冶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熊家州片区排涝系统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平台(http://****/hubei/)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采购计划备案号: ****

3、项目名称:**** 大冶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熊家州片区排涝系统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 (万元)

6、最高限价: ****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20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每天 00:0012:00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平台(http://****/hubei/)

3、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网上提交(湖北****平台(http://****/hubei/))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大冶市****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3.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依据《关于印发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公管文〔2023〕25 号)、《关于印发 <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23〕1 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标,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大冶市****局

地 址: 大冶市观山路 5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湖北宏建诚****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冶市****区1栋1单元2602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雷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