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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局集团公司永安车务段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消防设施年度质量检测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6

南昌局集团公司永安车务段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消防设施年度质量检测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有限公司永安车务段现就采购“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消防设施年度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报价含所有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检测系统名称

检测时间

检测地点

备注

1

昌福线客运站消防设施年度质量检测

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 自动灭火系统

3. 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4. 机械防排烟系统

5. 气体灭火系统

6.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7. 防火分隔系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建宁县北站、泰宁站、将乐站、三明北站、尤溪站、永泰站

2

浦梅线客运站消防设施年度质量检测

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 自动灭火系统

3. 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4. 机械防排烟系统

5. 气体灭火系统

6.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7. 防火分隔系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建宁南站、水茜站

3

兴泉线客运站消防设施年度质量检测

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 自动灭火系统

3. 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4. 机械防排烟系统

5. 气体灭火系统

6.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7. 防火分隔系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宁化站、清流站、明溪站、三元西站、大田北站

4

长庆站、涵江北站、中仙站、夏茂站信号综合楼以及泰宁站、将乐站单身宿舍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年度质量检测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长庆站、涵江北站、中仙站、夏茂站泰宁站、将乐站

5

南龙线客运站消防设施年度质量检测

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 自动灭火系统

3. 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4. 机械防排烟系统

5. 气体灭火系统

6.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7. 防火分隔系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永安南站、三明站

6

三明****场的火灾报警系统;段中心机房的气体灭火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年度质量检测

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 气体灭火系统

3.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4.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三明站、泰宁站、将乐站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资格: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资质许可: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消防救援机构核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在有效期内。

3.3 人员要求:至少配备2名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或二级),同时配备满足检测工作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4 业绩要求:报价公司须提供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至少1项类似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等信息)。

3.5 在报价截止日时,报价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网(网址:http://****/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4)被中国国家****有限公司或中国铁路南****有限公司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5)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如有)在近3 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6 设备要求:报价方具备开展消防设施检测所需的专业设备(如火灾探测器试验器、消火栓测压接头、水流指示器实验装置等),且设备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设备清单及检定证书复印件)。

3.7 其他要求:报价方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关于消防技术服务的其他规定;报价方应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具备采购项目相匹配的服务保障能力,所供检测服务必须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以及铁路关于消防技术服务的其他规定要求。报价方须为独立提供服务商,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书面承诺函)。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2《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公示期为****9 :00至****11 :00。

4.3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单位:********11: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资格证明文件、未列为失信人和三年内无行贿违法记录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并盖骑缝章,递交(快件以收件时间为准)到永安车务段报价接收办公室。

4.4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 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递交到永安车务段报价接收办公室(永安市****路36号永安车务段武保科罗奋华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报价函(快件以收件时间为准),视为无效报价。

5.2 以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3 对报价人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4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 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5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

5.6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永安车务段

详细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8-****、****

邮箱:yacwdcgbj@http://****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媒介上发布。

附件1:

附件2:报价函

中国铁路南****有限公司永安车务段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