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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发布时间:2025-09-1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273,9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1、招标公告3.3变更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监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技术咨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评标办法前附表变****: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作出承诺(或者格式自拟)

3、评标办法前附表变****(4)变更为:

按照信用动态管理评价得分情况进行计分。按照西藏****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西藏****行动态监管和实时计分,按照平台实时分值最高分值限定为80分的12.5计取得分。发生严重失信行为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招投标。建筑企业信用得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即企业信用得分动态分最高80分×12.5≤10分。以上数据以投标单位:****。如是联合体投标,信用等级按较高信用分值计取。如是非联合体,信用等级根据监理和设计资质按较高信用分值计取。

4、取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监理大纲(暗标)编制要求”,以投标人须知为准。

5、招标文件同步变更,以“昌都****区、俄洛镇****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2”为准。

6、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撰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正补充文件,开标时间不变,如期举行。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