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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QT34****6002
二、项目名称: 金寨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008号
中标金额:****(小写: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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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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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服务范围:根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4〕 57号)等文件要求,开展金寨县白塔畈镇、梅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以古碑镇 10个行政村、南溪镇 8个行政村面积为研究范围。整治区域涉及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乡村风貌提升及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导入、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等类型。本次采购内容包含实施方案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整治区域 1:1000地形图测绘。 服务时间: 9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内完成前期基础数据测量、调查, 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方案编制, 90日历天内完成最终成果并上报省****厅)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长松、何国声、刘志、韩世勇、袁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 、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2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同方****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6号楼 5楼,联系电话 : 0564-**** 。
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 2)招标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 人信息
名 称:安徽金寨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将军大道 231号(体育馆南侧原明发售楼部)
联系方式: 0564-****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同方****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路上东阳光城 6号楼 5楼
联系方式: 056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