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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二期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1

发布时间:2025-09-12

  

关于“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二期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在广东****网、广东****平台(江门市)发布的“广东****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二期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现就《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198页 原文内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4 年5月至2025 年7 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修改为:“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5 年5月至2025 年7 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2、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不影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