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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城镇CR2024-08-01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定安****局

 

定自然资出示 202 5 - 0 2

 

定安****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 定城镇 ****地块 ,位于 定城镇福旺路西侧 ,面积 **** 平方米( 33亩 ,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5 0 ,成交价 953 万元。受让单位: 海南****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该宗地 食品加工 项目用地,产业类型为食品制造业 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 300 万元 /亩,年度产值不低于 400 万元 /亩 不设置税收指标 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二) 该宗地项目应按照《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琼建科〔2023〕240号)及《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号)相关要求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

)开发建设期限: 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00 内动工, 开工建设 之日起 730天 竣工投产,达产时间为竣工之日起 1460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及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 竞得 人造成土地闲置 ,按照《海南****处置若干规定》 法律法规 依法进行处置

(四) 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 成交价款不包括有关税费,竞得人须按照规定到县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三、公示期: 2025 9 8 日至 20 25 9 17

四、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 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海南****路 32号
     邮政编码: ****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 0898-****

电子邮件: dayongdigu@http://****

 

定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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