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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高频呼吸机、脑电测量系统(仪)(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TZTB-[GK]****-1
项目名称:****、脑电测量系统(仪)(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生儿高频呼吸机、脑电测量系统(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新生儿高频呼吸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 | - |
| 1-2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脑电测量系统(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送达指定地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生儿高频呼吸机、脑电测量系统(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报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 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 产品的《备案信息表》;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产品 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报产品不需要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如拟投设备为进口设备,拟参加本项 目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进口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经销协议(复印件);如为进口设备制造商投标, 须提供依法成立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线上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名称:**** 佳木斯****院(差额)
地址:**** ****
联系方式: ****
名称:**** 佳木斯高投****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区(高新区)****
联系方式: 0454-****
项目联系人:**** 佳木斯高投****有限公司
电话: 0454-****
佳木斯高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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