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可查看完整招标信息,包括联系方式、详细要求等关键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
|
|
代理机构 |
名称:********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项目名称 |
广德市卢村水库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 年03月27日10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壹拾贰万柒仟肆佰叁拾叁元肆角陆分(****元) 中标价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若中标单位:****%以上的,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93%为中标人的中标价。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3%及以下,则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的93%以上,故本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肆佰捌拾柒万捌仟零柒拾陆元壹角叁分(****元)。 |
|
|
工期:1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分 |
|
|
项目负责人:方伟 |
|
|
相关证书名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皖水安B****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壹拾贰万柒仟肆佰伍拾贰元贰角柒分(****元) 中标价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若中标单位:****%以上的,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93%为中标人的中标价。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3%及以下,则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的93%以上,故本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肆佰捌拾柒万捌仟零柒拾陆元壹角叁分(****元)。 |
|
|
工期:1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分 |
|
|
项目负责人:李中国 |
|
|
相关证书名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皖水安B****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壹拾贰万柒仟肆佰伍拾伍元玖角贰分(****元) 中标价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若中标单位:****%以上的,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93%为中标人的中标价。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3%及以下,则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的93%以上,故本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肆佰捌拾柒万捌仟零柒拾陆元壹角叁分(****元)。 |
|
|
工期:1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分 |
|
|
项目负责人:顾波伟 |
|
|
相关证书名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浙2332****0,浙水安B****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商务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 |
1 、合肥丰伟****有限公司响应性评审标准不通过; 2 、江苏冬春水利****有限公司资格评审标准不通过; 3 、四川益佳****有限公司技术标符合性评审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2025 年03月28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投标人应通过宣城****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王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梁女士,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点击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