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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上告字[2020]2号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发布时间: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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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长上告字 [2020]2

经长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上党区****局决定挂牌出让1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位置

面积

(平方米)

土地主要用途

容积率

出让年限

(年)

建筑限高

(米)

固定资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幅

(万元)

起始总价(万元)

备注

2020-18

长治****厦北,立新正骨医院对面

****

商业  用地

≤2.0

商业40年

30

 

385

20

770

新产业、新业态项目。距长陵路道路中心线39.9米,距南侧规划路道路中心线12米。

2020-19

长治****厦北,立新正骨医院对面

****

商业  用地

≤2.0

商业40年

≤30

 

487

15

243

新产业、新业态项目。距长陵路道路中心线40.1米,距北侧规划道路中心线12米。

2020-20

点击查看 上党区****路交叉口 点击查看

****

商住  用地

≤2.6

商业40年住宅70年

≤36

 

1195

39

2391

距新建路道路中心线14米。

2020-21

207国道黎岭村段路东

****

商业  用地

≤2.0

商业40年

≤18

 

490

25

980

1.距西侧规划道路(原207国道)中心线****米。2. 地面资产评估价值为 **** 万元

2020-22

207国道黎岭村段路东

2357

商业  用地

≤0.6

商业40年

≤15

 

212

12

424

距西侧规划道路(原207国道)中心线****米。

2020-23

物流园区横一路南,纵三路西

****

商业  用地

≤2.0

商业40年

≤24

 

1145

38

2290

新产业、新业态项目。1.距规划横一路道路中心线10米,距规划纵三路道路中心线20米。2. 地面资产评估价值为 **** 万元

2020-24

物流园区横二路南,纵一路东

****

商业  用地

≤2.0

商业40年

≤24

 

1131

38

2262

距规划横二路道路中心线****米。

2020-25

物流园区横二路南,纵一路西

****

商业 

用地

≤2.2

商业40年

≤24

 

1014

35

2028

距规划纵一路道路中心线15米,距规划横三路道路中心线10.5米。

2020-26

207国道南侧,物流园区****路西

****

商业  用地

≤2.0

商业40年

≤70

 

270

16

541

新产业、新业态项目。距207国道(原规划横三路)道路中心线****米。

2020-27

207国道南侧,物流园区****路西

****

商业  用地

≤2.0

商业40年

≤70

 

201

12

403

新产业、新业态项目。距规划横四路道路中心线****米。

2020-28

上党区****村西北,207国道东

****

工业  用地

0.7

工业50年

 

≥470

93

6

185

地面资产评估价值为 **** 万元

2020-29

荫城镇****村东南

3254

工业  用地

≥1.0

工业50年

 

≥590

54

3

107

地面资产评估价值为 **** 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

三、2020-18、2020-19、2020-23、2020-26、2020-27号宗地按照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用地出让,报名时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对项目的认定及成交后用地的监管证明。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 年7月21日至2020年 8月9日到上党区****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0 年7月21日至2020年 8月9日登陆长治****平台(http://****)进行报名,并持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到上党区****行资料审核和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6时。

六、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挂牌时间为 2020 年8月10日9时至2020年 8月19日15时。

挂牌出让地点:****(自然资源局一楼)

七、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出让宗地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在挂牌有效期截止时仍有继续竞价的,进入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程序。

3、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耕地开垦费。

4、 有地面资产的宗地,地面资产价值根据有相应资质评估单位:****,土地成交后,由土地竞得人一次性支付给原产权人。

5、本次出让宗地为现状土地,地上地下电力管网及供热管网等设施搬迁事宜由竞得人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竞买申请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能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7、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上党区****局挂牌出让文件。

8、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均设定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长治****局  上党区****所

联 系 人:****  ****

           张  勇  ****

收款单位:****(长治****中心)

开 户 行:长治****行

帐    号: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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