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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21GQ**** |
|---|---|
| 项目名称 | 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3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山西晋城无烟煤********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山西晋城无烟煤********公司 |
| 转让比例 | 30%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房屋建筑物中测量队基地楼未办理产权登记证书。 2、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名下3辆车(晋E****、晋EQF002、晋EQF003)实****公司子公司山西勤丰****有限公司出资购买,产权归山西勤丰****有限公司所有,未办理过户手续。 3、截止评估基准日,标****公司晋城泽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证载所有权人为山西晋城无烟煤********公司,但实际该房产为晋城泽祥****有限公司出资购买或建设,产权归晋城泽祥****有限公司所有。 4、特别事项说明详见“中晋评报字【2018】093号”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该****公司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股东须在项目挂牌期间到山西省产权********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若项目形成竞价,原股东须全程参与竞价活动,并按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视为自行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三)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山西省产权********公司将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对山西省产权********公司及转让方的赔偿; (四)请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有关资格、资信能力证明等文件到山西省产权********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20万元至如下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名 称:************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