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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双阳区棚户区改造东华大街北地块服务机构选定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一 .招标条件
依据长双发改审批字 [2017]247号文件及相关政府批复,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长春****局委托,代理 2017年双阳区棚户区改造东华大街北地块服务机构选定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17年双阳区棚户区改造东华大街北地块服务机构选定项目
2.2 招标内容:棚户区内改造,居民拆迁补偿及居民安置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采购预算: ****万元。投标人报价时应整体报价,不得拆分,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投标被拒绝。
2.4 建设期限: 2017年 11月 -2018年 10月。
2.5 建设地址:****。东起杏树河,西至滨河路、南起东华大街、北至甲一路。
2.6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2.7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中标后能够进行融资贷款,并有偿还借贷本金和利息的实力;
3.4 非长春本地企业,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
3.5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含从业人员)或个人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01月 08日至 2018年 01月 12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3时至 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到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 3623号)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⑷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 (含手续费 )后 5日内寄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01月 19日 9时 30分,地点:**** 30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网、吉林****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M
联系人:****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3623号
统一信用代码: 9********D
联系人:****
电 话: 0431-****
2018 年 01月 08日
注: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如有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