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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新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厂房及附属工程

发布时间:2017-09-30

神木市新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厂房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神木市新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厂房及附属工程已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招标人:****。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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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本工程内容包括渗滤液处理车间工程、外网等附属工程;硫酸储藏室维修及院子绿化;厂区零星工程;垃圾场办公区供水工程;道路绿化,亮化;车间道路延伸;车间厂房室外;新增溢流管;新增排洪渠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 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 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17 9 30 2017 10 0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西安****路 2 号山西****厦 8 层陕西省********公司招标二部持以下加盖单位:****(复印件留存)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项目经理证、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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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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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址:西安****路 2 号山西****厦 8 楼招标二部

人:魏玉才、裴昌武          话: 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