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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县城内改造新增监控系统及信号灯项目

发布时间:2017-09-08

武功县县城内改造新增监控系统及信号灯项目

招标公告

陕西省********公司受武功县****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武功县县城内改造新增监控系统及信号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二、采购项目编号: ****/1

    三、采购人:****:武功县****队

  地址:**** 150

  联系方式: 029-****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公司

地址: 西安****部

联系方式: 029-****

五、 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高清网络球形摄像机,摄像机靶面尺寸不小于 1/1.8 英寸,可识别距离样机 650m 的人脸轮廓;一体化卡口抓拍单元,摄像机靶面尺寸不小于 1/1.8 英寸;智能终端管理设备,具备不少于 8 RJ45 100M 网口, 2 RJ45 1000M 网口; LED 频闪灯,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6 ;其他设备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武功县公共交通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 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 投标供应商应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供应商应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详见招标文件。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 号);

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51 号);

4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2017 9 8 日至 2017 9 15 9:00-12:00 14:00-17:00 (工作时间)

2 地点:****

3 文件售价: 500 / 套(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 50 元邮寄费。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9 30 上午 10:00

2 、投标、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闫晓颖

联系方式(电话 / 传真): 029-****

采购代理机构:****: 陕西省********公司

开户行名称: 中国****部

      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