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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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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局决定以 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SP-1611宗地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位于尖草坪区摄乐村,和平北路以西、摄乐南街以南、太白路以东。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容积率:3.5建筑密度(%): 20绿地率(%) 35土地用途:商业、住宅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拍卖时间:****9时30分备注:出让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分摊面积****平方米,住宅分摊****平方米;出让用途:商业、住宅,兼容比例25%,商业40年,住宅70年。本次公开拍卖的地块按照现状整体出让。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到太原****中心(太原****路2号太原****楼一层)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 **** 至 ****到太原****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太原****楼三层(太原****路2号) 进行。拍卖时间为: ****04上午9时30分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申请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二)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三)若有变更另行告知。八、联系电话:0351-****太原****局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