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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基本药物(低价药品)集中招标网上报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8

关于2015年基本药物(低价药品)集中招标
网上报价的通知
 晋药招〔2015〕20号 
 
各投标企业:
    山西省2015年基本药物(低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于****开始网上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价时间:
    **** 8:30至****17:30登陆系统后在网上进行报价。
    二、网上解密时间:
    ****(周一)9:00—11:00在网上进行报价解密。
    三、报价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合格的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网上报价,并按规定时间解密,否则报价无效。
    2.报价使用货币:人民币,单位:****,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元)。未报价或报价为“0”的产品视为放弃。
    3. 基础大输液目录的品规不报价。
    4.报价时,生产企业必须以产品信息中“包装单位:****,即为该包装产品的供货价格。
    小容量口服液体制剂、口服固体制剂按最小包装规格报价(如:生脉饮口服液,10ml×10支/盒,按“盒”进行报价;阿莫西林片剂,125mg×12片/盒,按“盒”进行报价);
    中成药及外用制剂中贴膏、贴膜、贴片等以基本包装报价;
    注射剂以支(瓶、袋)报价;
    外用制剂中的凝胶剂、滴眼液、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剂、喷雾剂、气雾剂等以支报价。
    5.网上提交报价后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价,确认报价后企业不得撤回和修改其报价。未确认报价的,所提交的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后没有按规定时间解密的、忘记解密未能正常解密的,所有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企业要合理确定投标药品的报价,中标后我省将按照《关于将基本药物中标价格与周边省份实行适时联动调整的通知》(晋药采办函〔2015〕4号)对中标价格实行联动调整。
    附件: 报价系统操作手册.doc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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