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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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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50020260013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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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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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旺镇由旺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污水处理及村组道路)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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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0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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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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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施甸1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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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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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2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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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内容: |
由旺镇由旺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污水处理及村组道路)项目(EPC总承包)主要包括:(1)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的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2)施工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建设规模内全部内容、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工程、土建施工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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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施甸县由旺镇由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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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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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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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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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劳动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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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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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年(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可不含附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可不含附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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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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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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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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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6-2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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