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太平乡罗士登村农产品加工仓储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6-03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云南省・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建材装饰 园林景观 水电燃气

漾濞县太平乡罗士登村农产品加工仓储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漾濞县太平乡罗士登村农产品加工仓储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EPC) dfe18d72-9e16-4b0f-802e-310bb824523b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dfe18d72-9e16-4b0f-802e-310bb824523b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框架结构农产品加工车间,钢结构仓储库房(含冷库),砌体结构管理用房,配套实施场地平整,C30混凝土场地硬化,C20毛石混凝土挡墙,场地通动力电1项,安装镀锌钢管DN63供水管,100立方米水池1座,20立方米水池1座,安装DN2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三格净化池1座,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dfe18d72-9e16-4b0f-802e-310bb824523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漾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6-03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08727523064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漾濞彝族自治县太平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施雪峰
办公电话: 1331274883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咫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李琳燕
经办人: 李琳燕
办公电话: 15187251013 移动电话: 1518725101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600153001001
标段名称: 漾濞县太平乡罗士登村农产品加工仓储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6-0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23 09:00
开标地点: 漾濞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7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2.5.1工程设计(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2)完成本项目设计;配合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工作。(3)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及调整优化初步设计,并一次性通过评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2.5.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框架结构农产品加工车间,钢结构仓储库房(含冷库),砌体结构管理用房,配套实施场地平整,C30混凝土场地硬化,C20毛石混凝土挡墙,场地通动力电1项,安装镀锌钢管DN63供水管,100立方米水池1座,20立方米水池1座,安装DN2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三格净化池1座,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4)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5)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2.5.3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3.2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为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3.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①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2023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问题、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被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提供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2023年至今没有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受到行政处罚。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及其他“黑名单”。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信息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以上“①-④”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响应要求并附于投标文件中,如不提供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2023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签订合同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或与执业资格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如兼任须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3)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1项及以上设计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2)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1项及以上建筑施工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pdf 2026-06-01 14: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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