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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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5000201G00786001A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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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清批审〔2026〕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预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主要对清河县市政设施进行更新,建设内容包括城区便道硬化维修179150平方米、绿化提升13000平方米、花池修复989.72平方米,补植行道树400棵、路缘石铺设7630米、行道树池篦子1100套;城区背街胡同污水管网更新(含入户)35560米;城区雨水管网排查修复80Km,污水管网清淤70Km等其他修复内容。其中,三羊西街硬化及维修54500平方米、绿化提升13000平方米、补植行道树400棵、路缘石铺设7500米、行道树池篦子1100套;三羊东街硬化及维修2000平方米;长江街硬化及维修9700平方米、花池修复500平方米;太行路硬化及维修37450平方米、花池修复489.72平方米、路缘石130米;天山路街区胡同硬化24500平方米、污水排水管网(含入户)11800米;运河街街区胡同硬化5000平方米;污水排水管网(含入户)3260米等。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03 00:00 至 2026-06-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6-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4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疑问或异议接收人:招标人联系人:邱辰,电话:0319-8299878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珂,电话:0319-260000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9-8166852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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