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0836
项目编号: NXJH-2026-013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3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37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机构采购项目一标段 | 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机构采购项目一标段 | 其他咨询服务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57000.00 | |
| 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 | 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 | 其他咨询服务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57000.00 | |
| 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机构采购项目三标段 | 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机构采购项目三标段 | 其他咨询服务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56000.00 |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137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6-02 16:00:00 至 2026-06-10 17: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6-15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6-06-15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进行解密。 2.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6.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政府采购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金水西街8号
联系方式: 0953-5098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号办公楼15层北侧3.4.5号
联系方式: 17395066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宋海伟
电话: 0953-509855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世敏
电话: 17395066195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6-06-02
[D6403000141100550-1]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机构采购项目一标段.NXZF
[D6403000141100550-3]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机构采购项目三标段.NXZF
[D6403000141100550-2]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机构采购项目二标段.NX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