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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二期(5-7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二期(5-7标段)
已由
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6】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预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清河县城区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7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主要对清河县市政设施进行更新,建设内容包括城区便道硬化维修179150平方米、绿化提升13000平方米、花池修复989.72平方米,补植行道树400棵、路缘石铺设7630米、行道树池篦子1100套;城区背街胡同污水管网更新(含入户)35560米;城区雨水管网排查修复80Km,污水管网清淤70Km等其他修复内容。其中,三羊西街硬化及维修54500平方米、绿化提升13000平方米、补植行道树400棵、路缘石铺设7500米、行道树池篦子1100套;三羊东街硬化及维修2000平方米;长江街硬化及维修9700平方米、花池修复500平方米;太行路硬化及维修37450平方米、花池修复489.72平方米、路缘石130米;天山路街区胡同硬化24500平方米、污水排水管网(含入户)11800米;运河街街区胡同硬化5000平方米;污水排水管网(含入户)3260米;武松街街区胡 同硬化15000平方米;污水排水管网(含入户)8400米;黄河街街区胡同硬化31000平方米、污水排水管网(含入户)12100米;城区市政管网排查修复及疏通包括城区28条街道雨水管网排查修复80Km,27条街道污水管网清淤70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其他要求:其他要求: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其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备注:本项目划分7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某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已经中标(中标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该公司投标文件可以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是不能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03 00:00
至
2026-06-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26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疑问或异议接收人:招标人联系人:邱辰,电话:0319-8299878 ,招标代理联系人:吕伟东,电话:0311-8682198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9-8166852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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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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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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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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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二期5标段 |
无 |
0 |
| 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二期7标段 |
无 |
0 |
| 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二期6标段 |
无 |
0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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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铭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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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清河县太行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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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天山世界之门G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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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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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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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邱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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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吕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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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9-829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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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682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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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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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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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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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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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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