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港常山港区白虎滩作业区[A330822094000549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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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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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港常山港区白虎滩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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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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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330822-04-01-92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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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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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常山县定阳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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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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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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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大 桥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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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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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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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健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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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58702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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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58880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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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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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港常山港区白虎滩作业区进港道路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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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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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822094000549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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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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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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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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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港常山港区白虎滩作业区进港道路工程施工第 DLSG01标段施工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2.2款、第2.3款和第3.2款的规定 ,招标人 ─常山县定阳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公布工程量清单预算、调整系数和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 ; 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 (共 5 页) ,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常山县定阳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 6 月 2 日
衢州港常山港区白虎滩作业区进港道路工程施工第 DLSG01标段施工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进港道路工程施工图已由常山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衢州港常山港区白虎滩作业区进港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常交〔 2026〕16号)文批准。 2.本项目技术标准修改为:本项目采用标准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中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采用11.0m,路基宽度断面布局为行车道宽3.50m,非机动车道宽1.5m,土路肩宽0.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路基、小桥、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25。招标文件与此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3 .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款规定,现公布工程量清单预算(含暂列金额)、调整系数及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 : 第 DLSG01标段: 5822288 元 (大写 : 伍佰捌拾贰万贰仟贰佰捌拾捌元整 ); 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 :0.92、0.93、0.94。 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 :4、4.5、5。 4.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投标文件中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格式重复(如“标段标段”和“元元”等)均不作为否决投标处理。因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模板引起的格式偏差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 5.补充“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图纸”和“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投标人自行下载并制作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第16.1.2项修改为: 第16.1.2项约定为: 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工程开工至交工验收期间),仅对用于永久性工程路面(含底基层、基层、面层)的水泥、面层沥青混凝土进行价格调差。具体范围为:
(1)基期价格(均指除税信息价)
(2)当期价格(均指除税信息价)
注:交工之后进行的调差材料,当期价格截止时间为交工日期前的第3个月(若无则按季度)的价格为准(例如:交工日期12月份,则按10月份信息价)。 (3)调差方法 a.数量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用水泥的消耗量根据《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22--2018)或浙江省公路工程相关补充定额的消耗量和承包人当期填报并经监理人、发包人确定的计量数量计算。施工过程中材料的损耗和损失数量不予价格调整。沥青路面材料调差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调差,调差数(方)量按各类型沥青混凝土计量的摊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计算。 b.调差规则 32.5级散装水泥、42.5级散装水泥、52.5级散装水泥分别按对应品种进行调差。 沥青路面用沥青混凝土区分不同性质的沥青混凝土及其种类进行调差,改性沥青混凝土中粒式按 AC -20调差,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按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凝灰岩)调差。 c.差价 差价=当期价格-基期价格 d.调整差价 水泥、沥青混凝土差价不超过基期价格的 ±5%(含),则不进行调差,若差价超过基期价格的±5%,则进行调差,调整差价为差价超过±5%部分加上或扣除税金(税金按最新规定执行)。 (4)调差周期 开工令发出当月计量的工程量不予调整,施工过程中每月调整一次,以当月计量工程量为准,在当月份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反映。 (5)调差程序 由承包人提出价格调差计算表,报监理人审核,由发包人审定。 (6)发包人仅对上述材料价格进行调差,其他费用(税金除外)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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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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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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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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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5025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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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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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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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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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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